罗翔普法里面经常提到的一句话是程序正义高于实体正义

这个原则很powerful

背后原因是绕过程序正义去追求实体正义往往会导致大规模的不正义

很多案件大家都希望实现实体正义而忽略程序正义

比如辛普森案

那么为什么要坚持程序正义?

罗翔在一本书里说:“实体正义就如同一个完美的圆圈,不可企及;而程序正义就像通过仪器去画出这个圆,必定存在缺陷。但因为人类不可能找到完美的圆圈,所以在法律中,程序正义要高于实体正义。我们只能通过程序正义来追求实体正义。正如美国最高法院的大法官道格拉斯(William O. Douglas)曾经说过:“正是这种程序决定了法治和随心所欲或反复无常的人治之间的大部分差异。””

总结来说,程序正义就是贯彻法治的精神。而绕过程序正义追求实体正义就是人治。

程序本质上是一系列的约束,规范和流程。

绕过程序必然会导致更大的恶。因为,第一,人不是神。有限的人以有限的信息是无法做出精准的正义评判的。即便是群体或者专家也不行。第二,没有程序的约束必然导致公权的滥用,人的恶会借着权力无限的放大,因而导致更大的恶。

一个社会,要追求最大化的公义,必然要依赖于更值得信赖的程序,而不是有明显缺陷的个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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